关于召开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及本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议,定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会期:2023年9月27日(周三)下午14:00报到,14:30开始,会期半天。

  (二)召开地点:嘉兴银行四楼一号会议室(嘉兴市昌盛南路1001号)。

  (三)召集人:本行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和表决方式:现场会议、现场记名投票表决。

  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关于股东嘉兴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名称变更的章程修正案;

  (二)关于股东嘉兴国际商务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名称变更的章程修正案;

  (三)关于股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名称变更的章程修正案;

  (四)关于宏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受让股份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关于2022年度董监事薪酬情况的议案。

  议案材料将以电子文档发送,最终以书面为准。

  三、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书面报告

  (一)2023年上半年经营工作总结及下半年经营工作计划;

  (二)2022年度监管意见整改措施的报告。

  书面报告材料将以电子文档发送,最终以书面为准。

  四、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列席对象

  (一)截至2023年 6月30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二)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行聘任的中介机构代表及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五、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一)本通知在本行内网、嘉兴银行网站上向全体股东发布。相关附件请自行下载、打印。

  (二)股东出席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应于2023年9月 22日(星期五)之前将出席会议的《股东大会通知回执》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送达至本行董事会办公室。具体按《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回执》的要求办理。

  (三)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但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具体按附件二:《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的要求办理。并与《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回执》一并送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它事项

  联系地址:嘉兴市昌盛南路1001号  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2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4001

  E-MAIL:sunjie@bojx.com,qianlijuan@bojx.com

  联系人:孙杰、钱丽娟

  联系电话:0573-82513671

  传    真:0573-82097270

  附件:一、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回执

  二、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嘉兴银行股份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