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通知: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议,定于2018年5月31日召开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会期:2018年5月31日(周四)上午9:00报到,9:30开始,会期半天。

(二)召开地点:嘉兴银行四楼1号会议室(嘉兴市昌盛南路1001号)。

(三)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和表决方式:现场会议、现场记名投票表决。

二、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

1、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7年工作总结暨2018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2、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7年工作总结暨2018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3、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8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4、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关于选举梁蕴旭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6、关于发行金融债券计划的补充议案;

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8、关于修订《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9、关于修订《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管理实施细则》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登记管理实施细则》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12、关于陈建华女士要求继承王建伟先生所持嘉兴银行全部股份的议案;

13、关于姚敏求女士要求无偿受让董卫平先生所持嘉兴银行全部股份的议案。

以上议案材料将以电子文档发送,最终以书面为准。

(二)书面报告:

1、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监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2、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两会一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报告;

3、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全面风险评估报告;

4、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合规风险评估报告;

5、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依法履职和履约自评报告。

以上书面报告材料将以电子文档发送,最终以书面为准。

三、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席/列席对象

(一)截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前的本公司在册股东。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公司聘任的中介机构代表及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四、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一)本通知在本行内网、嘉兴银行网站上向全体股东发布。《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回执》(附件一)请自行下载、打印。

(二)出席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应于2018年5月28日(星期一)之前将出席会议的《股东大会通知回执》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送达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按《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回执》的要求办理。

(三)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但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具体按附件二:《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的要求办理。并与《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回执》一并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其它事项

联系地址:嘉兴市昌盛南路1001号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2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4001

E-MAIL:shenxiaming@bojx.com

联系人:徐先生、沈女士

联系电话;0573-82072876、0573-82097275

传真:0573-82097275

附件:

一、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回执

二、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嘉兴银行股份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