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及本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议,定于2020年10月20日召开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会期:2020年10月20日(周二)上午9:30报到,10:00开始,会期半天。
(二)召开地点:嘉兴银行四楼一号会议室(嘉兴市昌盛南路1001号)。
(三)召集人:本行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和表决方式:现场会议、现场记名投票表决。
二、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
1.关于调整2020年目标任务的议案;
2.关于冯水祥不再担任嘉兴银行董事的议案;
3.关于拟聘任孟春华同志为嘉兴银行董事的议案;
4.关于2018和2019年度董监事薪酬情况的报告。
(二)书面报告
1.2020年上半年经营管理情况及下半年经营计划;
2.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自查整改报告。
议案材料将以电子文档发送,最终以书面为准。
三、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列席对象
(一)截至2020年10月13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二)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行聘任的中介机构代表及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四、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一)本通知在本行内网、嘉兴银行网站上向全体股东发布。相关附件请自行下载、打印。
(二)享有表决权的股东出席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应于2020年10月16日(星期五)之前将出席会议的《股东大会通知回执(出席)》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送达至本行董事会办公室。具体按《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回执(出席)》的要求办理。
(三)享有表决权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但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具体按附件二:《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的要求办理。并与《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回执(出席)》一并送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四)无表决权的股东列席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应于2020年10月16日(星期五)之前将列席会议的《股东大会通知回执(列席)》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送达至本行董事会办公室。具体按附件三:《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回执(列席)》的要求办理。
六、其它事项
联系地址:嘉兴市昌盛南路1001号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2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4001
E-MAIL:qianlijuan@bojx.com
联系人:方伟、钱丽娟
联系电话:0573-82097275,0573-82513671
传真:0573-82097270
附件:一、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回执(出席)
二、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三、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回执(列席)
嘉兴银行股份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