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议,定于2021年6月30召开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会期:2021年6月30(周)上午10:00报到,10:30开始,会期半天。

(二)召开地点:嘉兴银行四楼1号会议室(嘉兴市昌盛南路1001号)。

(三)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和表决方式:现场会议、现场记名投票表决。

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

  1.   1、董事会2020年工作总结暨2021年工作计划;
  2.   2、监事会2020年工作总结暨2021年工作计划
  3.   3、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4.   4、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二)书面报告:

 2020年度主要股东持续评估报告。

以上材料将以电子文档发送,最终以书面为准。

三、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席/列席对象

(一)截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前的本公司在册的股东。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公司聘任的中介机构代表及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四、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一)本通知在本行内网、嘉兴银行网站上向全体股东发布。相关附件请自行下载、打印。

(二)享有表决权的股东出席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应于2021年625日(星期)之前将出席会议的《股东大会通知回执(出席)》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送达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按《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回执(出席)》的要求办理。

(三)享有表决权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但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具体按附件二:《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的要求办理。并与《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回执(出席)》一并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无表决权的股东列席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应于2021年625日(星期)之前将列席会议的《股东大会通知回执(列席)》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送达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按附件三:《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回执(列席)》的要求办理。

五、其它事项

联系地址:嘉兴市昌盛南路1001号  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2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4001

E-MAIL:fangwei@bojx.com

联系人:方先生、钱女士

联系电话:0573-82513671

传真: 0573-82097270

附件:附件一: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回执(出席).docx

附件二: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docx

附件三: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回执(列席).docx

                 嘉兴银行股份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