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及本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议,定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会期:2021年4月28日(周三)上午9:30报到,10:00开始,会期半天。

  (二)召开地点:嘉兴银行四楼一号会议室(嘉兴市昌盛南路1001号)。

  (三)召集人:本行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和表决方式:现场会议、现场记名投票表决。

  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关于嘉兴银行“十四五”(2021-2025)发展规划的议案;

  (二)关于发行嘉兴银行2021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议案;

  (三)关于申请赎回2016年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级资本债券的议案;

  (四)关于夏林生同志不再担任董事的议案;

  (五)关于选举周峰同志为嘉兴银行董事(拟任)的议案;

  (六)关于选举刘雯同志为嘉兴银行董事(拟任)的议案;

  (七)关于明确董事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八)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九)关于明确董监事薪酬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材料将以电子文档发送,最终以书面为准。

  三、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书面报告

  (一)2020年度“两会一层”及其成员履职情况评价报告;

  (二)关于股权托管事项实施情况的报告;

  (三)2020年经营工作总结和2021年经营计划;

  (四)2020年度全面风险评估报告;

  (五)2020年度合规风险评估报告;

  (六)2020年度关联交易管理情况专项报告;

  (七)关于2019年度监管意见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报告。

  书面报告材料将以电子文档发送,最终以书面为准。

  四、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列席对象

  (一)截至2021年4月21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二)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行聘任的中介机构代表及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五、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一)本通知在本行内网、嘉兴银行网站上向全体股东发布。相关附件请自行下载、打印。

  (二)享有表决权的股东出席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应于2021年4月23日(星期五)之前将出席会议的《股东大会通知回执(出席)》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送达至本行董事会办公室。具体按《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回执(出席)》的要求办理。

  (三)享有表决权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但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具体按附件二:《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的要求办理。并与《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回执(出席)》一并送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四)无表决权的股东列席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应于2021年4月23日(星期五)之前将列席会议的《股东大会通知回执(列席)》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送达至本行董事会办公室。具体按附件三:《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回执(列席)》的要求办理。

  六、其它事项

  联系地址:嘉兴市昌盛南路1001号  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2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4001

  E-MAIL:fangwei@bojx.com,qinalijuan@bojx.com

  联系人:方伟、钱丽娟

  联系电话:0573-82097275,0573-82513671

  传真: 0573-82097270

  附件:一、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回执(出席)

  二、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三、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回执(列席)

  嘉兴银行股份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一: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回执(出席).doc

附件二: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三: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回执(列席).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