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交软件的普及,逢年过节给亲朋好友发上一个红包并送上自已的祝福已经成为人们表达自己心意方式之一。但有那么一群人却宣称“你帮我在微信群里抢抢红包,抢完就退群,其它不用管。”“做一次给你200提成,如果金额大再给你加”。抢一次红包就能有200元的提成?这不是躺着就能赚钱吗?
本期“画”说反洗钱,小嘉带大家细数“抢红包”背后的洗钱套路。
2021年拱墅区人民检察院对孙某、杨某等四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人孙某、杨某明知“上家”是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仍通过“抢红包”方式“洗白”并帮助其转移、转换非法资金。最终几人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和八个月。那非法所得的资金是如何通过抢红包的形式“洗白”的呢?
小罗是上游犯罪组织成员之一,专门负责组织敲诈勒索。小罗组织勒索成功后,便会指示“红包手”团队开始工作。“红包手”小队长小虎接到指示后,迅速组织“红包手”团队聚集在一起。建立红包群拉被害人入群并胁迫发红包。“红包手”小孙、小杨等人领取红包后便将被害人踢出群。
小孙、小杨将领取的红包提现,再归集至一人的账户。每人可根据抢到红包的金额获得一定比例的提成。
通过他们这样“抢红包”转移资金的行为,赃款的流向变得“扑朔迷离”。给敲诈勒索来的资金套上了看似“合法”的外衣。
小嘉在这里提醒大家,“抢红包”赚快钱,不可取。不论再“巧妙”也躲不开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