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断卡”行动 合法使用账户

          (一)“断卡行动”定义

          2020年10月10日,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部署开展以打击、治理、惩戒开办及贩卖“两卡”违法犯罪团伙为主要内容的“断卡”行动。

          (二)“断卡”是断哪些卡?

手机卡方面:既包括我们平时所用的三大运营商的手机卡,也包括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同时还包括物联网卡。

银行卡方面:既包括个人银行卡,也包括对公账户及结算卡,同时还包括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即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

          (三)为什么要“断卡”?

危害特别大:当前电信网络诈骗持续高发的一大根源,是因为电话卡、银行卡的管理失控。每年因遭受电信诈骗而上演的悲剧不计其数,对我国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打击工作的迫切需要:大量“实名不实人”的银行卡、电话卡被骗子购买后实施诈骗,给警方的追查和打击带来巨大困难。斩断电话卡、银行卡的买卖链条,就等于给诈骗分子“断奶”,从源头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四)“断卡行动”打击哪几类人?

         第一类:开卡团伙,自行或者经组织前往银行、营业厅或者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办银行卡、电话卡的人员(即“卡农”),以及金融机构、运营商内部利用管理漏洞大批量开设电话卡、银行卡或者为开设提供便利的“内鬼”。

第二类:带队团伙,诱骗或者组织他人开办电话卡、银行卡的团伙,这类团伙经常以“扫村”“扫校”方式忽悠村民、大学生办卡,性质十分恶劣。

第三类:收卡团伙,主要是接收带队团伙手机卡、电话卡的团伙,这些人又称“卡头”。有些物流公司、公司的员工也参与收卡。

第四类:贩卡团伙,主要是接收全国各地收卡团伙办理的电话卡、银行卡,层层贩卖赚取差价的人员。

(五)涉“两卡”人员面临的惩戒

1、实施5年内不得新开账户、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的惩戒措施。惩戒期满后,受惩戒的单位和个人办理新开立账户业务的,银行机构应加大审核力度。

2、被惩戒的单位或个人信息,依法定程序报送至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惩戒开始日期为准,在数据库中的保存期限为5年。

3、对出租、出借、出售、购买电话卡的失信用户,每家基础运营商2年内只保留1张电话卡。

         (六)日常生活小贴士

        1、妥善保管

       妥善保管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手机等,不出租、出售、出借给他人使用;不随意丢弃刷卡交易凭条;不向任何人发送带有银行卡信息和支付信息的图片等。   

        2、有效防范

       不点击短信、网络聊天工具或网址中的可疑链接,不登录非法网站;慎扫不明来历的二维码;不轻信陌生电话;使用资金较少的银行卡用于网络支付等。

        3、及时清理

       如身份证有遗失经历、前期电话卡或者银行卡有异常情况的话,一定要抽空去查询个人名下是否有不知情的电话卡或者银行卡,并及时处理;配合各金融机构开展的睡眠账户、超量账户清理工作,主动清理注销名下闲置账户,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保障账户资金安全,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风险。

        4、立即报警

        如个人相关信息泄露或银行卡被盗刷,应尽快挂失银行卡,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提供相关证据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案件调查。

  

       特别提醒:

    一定要重视自己的信息安全,绝对不能出租、出售、出借或者购买银行卡或支付账户(微信、支付宝等),否则不仅5年内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也会在个人征信上留有污点,影响贷款等,还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并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