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函证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财办会[2024]2号)要求,为了提升我行服务效率,在原有嘉兴市(包括五县两区)集中处理的基础上,决定对各分行辖内银行函证业务实施集中处理上收,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上收时间及范围
自2026年1月1日起,湖州、金华、绍兴、温州辖属网点的银行函证业务统一由总行集中作业中心处理。
二、询征函受理方式
(一)邮寄受理
1.邮寄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昌盛南路1001号总行运营管理部集业作业中心(收)
2.联系电话:0573-82066992
(二)现场跟函
可由注册会计师携带以下材料至总行集中作业中心或对应分行营业部办理:
1.询证函原件
2.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授权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
三、其他事项
上收以后询证函格式要求和收费等仍按2022年10月10日官网发布的《嘉兴银行关于银行函证业务集中处理的公告》要求执行。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我行将持续为您提供优质安全的服务!如有疑问,请致电总行集中作业中心联系电话或我行客户服务热线:0573-96528。
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