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沉睡账户”提醒提示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更好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守护好消费者“钱袋子”,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银行“沉睡账户”提醒提示专项工作的通知》(金办发[2023]27号)文件要求,我行积极开展银行“沉睡账户”提醒提示专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主要内容:

  本公告所称“沉睡账户”是指截至2023年9月30日,5年及以上未发生主动交易,且账户中有余额的个人银行账户。具体包括:

  (一)5年及以上未发生主动交易的活期储蓄或结算账户(不含信用卡账户);

  (二)到期不自动转存且到期之日起5年及以上未发生主动交易的定期存款账户。

  主动交易是指存现、取现、转账、消费等除计结息、账户管理费以外的交易。

  提示时间

  截至2024年10月15日为集中提醒提示阶段。

  提醒方式

  通过营业网点、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手机短信等方式进行提醒提示。

  特别提示

  (一)如您收到我行提醒通知,可根据自身银行账户开立情况,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至我行营业网点办理“沉睡账户”的查询、提取或注销业务,提升资金利用效率。

  (二)账户提醒提示期间,我行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个人提供账户密码、短信验证等敏感信息,也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个人进行非柜面转账等涉及账户资金的操作。同时我行不会发送“激活账户”“恢复不动户”“账户年检”等相关的手机链接,切勿随意点击不明链接,谨防诈骗。

  如有疑问,可咨询我行任一营业网点或致电0573-96528。感谢您对我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继续竭诚为您提供优质、快捷的金融服务。

  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