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银行关于银行函证业务集中处理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规范函证及回函工作,根据《财政部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关于印发《银行函证业务集中处理信息公示制度》及推进银行函证业务集中处理工作的通知》(银协发〔20226 号)等文件要求,我行于2022111日起对询证函业务采取集中处理模式,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询证函受理方式

邮寄方式我行单位客户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通过邮寄的方式申请办理银行询证函业务,被审计单位直接提交的银行询证函我行不予受理。

跟函方式采取跟函方式询证的(即注册会计师独自或在被审计单位员工的陪伴亲自将询证函送至我行,在我行核对并确认回函后,亲自将回函带回的方式),应同时提供计师事务所介绍信或公函、经办人员身份证件原件。

二、询证函格式要求

银行询证函应清晰加盖被审计单位预留印鉴公章及骑缝章确定无需函证的项目请将项目或栏位用斜线划掉不应留白

三、询证函受理机构

嘉兴市包括五县两区内各网点的询证函由总行运营管理部清算中心负责集中处理湖州金华绍兴温州辖属网点的询证函由对应分行营业部负责集中处理,其余网点不再受理集中处理机构地址和联系信息详见附件嘉兴银行询证函集中处理机构信息表

四、询证函收费

可通过授权指定账户支取或现金的方式支付询证函办理手续费遵照嘉兴银行服务价格表进行收费200/。从202211日起,对于小型、微型企业在我行办理银行函证业务收费进行减免

五、格式函证可从附件下载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我行将持续为您提供优质安全的服务!如有疑问,请致电附件嘉兴银行询证函集中处理机构信息表中对应的集中处理机构联系电话或致电我行客户服务热线0573-96528

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1010

附件:银行询证函(格式一).pdf

         银行询证函(格式二).pdf

          验资业务银行询证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