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嘉兴银行董事会换届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我行《公司章程》,特对第六届董事会换届事项进行提示,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提名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三以上的股东、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有权提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一以上股东、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监事会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提名非独立董事的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得再提名独立董事。
3.提名限制情况说明
同一股东不得同时提名董事和监事的人选;同一股东提名的董事(监事)人选已担任董事(监事)职务,在其任职届满或更换前,该股东不得再提名监事(董事)候选人。
已经提名董事的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得再提名监事,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同一股东及其关联方提名的董事原则上不得超过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其他监管部门规定的情形。
二、提名程序
1.符合条件的股东,请在2021年7月22 日中午12点前以传真、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行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推荐董事候选人。未在上述规定的时间提交相关文件的,我行不再接收各方的董事候选人推荐。
2.股东推荐董事候选人,请按要求填写附件1推荐函和附件2申请表。后续我行将与候选人联系,根据监管要求,再次要求提供其他材料。
三、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嘉兴市昌盛南路1001号 邮编:314001
电话:0573-82097275 传真:0573-82097270
邮箱:fangwei@bojx.com 联系人:钱丽娟、方伟
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6日
附件1:推荐函.docx
附件2: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