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银行始终坚持贯彻落实国家绿色信贷政策,深化绿色信贷理念,防范信贷环保风险,支持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推动各项环保政策措施的有效实施,努力促进地方经济转型升级和经济金融的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为嘉兴环保事业作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完善绿色信贷组织体系。嘉兴银行高度重视绿色信贷政策的落实与实施,专门建立了落实绿色信贷政策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各项工作的开展落实。同时,嘉兴市绿色信贷政策文件,制定了排污权抵押贷款管理、排污权抵押贷款操作流程、合同能源管理授信等制度。
构建绿色信贷合作机制。一是建立环保信息通报机制,与人行、环境保护局沟通和共享环保信息。二是完善企业环保信息体系建设,加强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监管。在向企业或个人发放贷款时,均要求登录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其它涉及环保的信息平台,详细查询企业环境违法、环保审批、环保认证、清洁生产审计、环保先进奖励等信息,并将企业环保守法情况作为审批贷款的必备条件之一。不断加强授信管理,对发现有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贷款,防范信贷风险。
加快绿色信贷产品创新。排污权作为贷款抵押品,成为企业有价值的资产后,既能减轻企业负担,又能顺利推进排污权交易,促进企业开展节能减排工作。嘉兴银行首创了排污权抵押贷款,为金融促进低碳经济发展提供了借鉴意义,真正找到了一条金融介入低碳经济领域的切入点,开了金融促进环境资源优化配置的先河,先后荣获“2009年绿色金融创新大奖、“2012浙商最佳融资产品”、“2012浙江小微企业值得信赖的融资产品(模式)”。到2016年11月末,全行排污权抵押贷款余额达到1.12亿元,比年初增长30.49%。同时,推出了合同能源管理授信业务,解决了节能服务公司融资的燃眉之急。
严格信贷准入,依法合规开展绿色信贷业务。对符合环保要求,节能减排效果明显的产业给予重点支持,同时加大对“两高一剩”行业的信贷控制,对“两高一剩”行业,一是要严格准入,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及环保要求的新客户,不得准入。二是要加强“两高一剩”行业贷款监控,要密切关注贷款增量、增速,严控行业贷款总量。我行对新建企业严格要求将环评审批作为信贷投放的先决条件之一,对未通过环评审批、环保设施未验收的建设项目不提供贷款;对国家产业政策名录中列入鼓励类的项目和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城市污水处理等环保工程建设项目,在符合贷款条件的前提下,给予重点支持。对获得环境友好企业、绿色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为绿色或蓝色企业给予积极支持。对曾有环境违法行为但己经完成整改的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为黄色的企业,视情况谨慎授信。对曾有环境违法行为且未完成整改的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为红色的企业或按规定应取得排污许可证而未取得的企业,有减排任务未完成减排指标或位于“限批”区域的企业,严控新增贷款。
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教育,倡导绿色环保理念。重视对排污权抵押贷款的推介宣传工作,并组织信贷人员学习排污权抵押贷款等绿色信贷政策;各分支行也积极与当地环保局合作,与环保局一起下乡,对企业进行排污权抵押贷款的宣讲活动;编印信贷宣传资料,开展绿色信贷政策咨询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