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货担保

  产品简介:

  指我行应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在货物先于物权凭证到达目的地时,为其向承运人或承运人的代理人出具承担先行放货责任的保证性文件的行为。

  办理条件:

  1、仅限信用证结算方式项下代表货权的未达海运提单或其他物权凭证;

  2、所需对外付汇资金应全额到位,并进入保证金专户(远期信用证落实担保措施);

  3、申请人须提交到港货物的提单、发票副本或传真件;

  4、申请人应明确即使单据存在不符点亦放弃对外拒付的权利。